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

有關○○○等人申請參加99年度平地造林土地毗連認定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099/05/03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91608389號

一、復貴府99年4月26日屏府農林字第0990095230號函。

二、對於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6點第2項,兩筆土地間隔有公共交通道路或溝渠,數宗土地應相毗連之規定,其判斷依據,係由地籍圖上判釋。倘若公共交通道路或溝渠去除情況下,數宗土地能否毗連,因本案涉及個案事實認定,惠請貴府逕依上述判斷方式卓處。
 
正本:屏東縣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0991608389.pdf 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63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