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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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府函詢○○○君申請平地造林,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特定專用區,與「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之規定未有相符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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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9/10/11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91742194號

一、復貴府99年9月21日府農林字第0990118828號函。

二、經查貴府所附○君陳情書提及本案土地因鄰近台糖地而被劃定為特定專用區,使用地類別亦為農牧用地,實際上一直是從事農業使用,惟並不符合「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之土地區位。

三、本案能否請貴府將該土地改劃為一般農業區,以利民眾參與平地造林。倘若重新劃定有窒礙難行之處,請貴府釐清該土地是否能視為一般農業區,以維民眾權益。

正本: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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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52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