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府函詢參加平地造林計畫之羅漢松造林地如施以鐵絲或塑膠繩等工具將林木塑型,是否違反「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10點規定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府函詢參加平地造林計畫之羅漢松造林地如施以鐵絲或塑膠繩等工具將林木塑型,是否違反「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10點規定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100/08/30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01660670號 一、復貴府100年8月23日府農林字第1000506034號函。 二、本案據報造林人將造林地內羅漢松施以鐵絲或塑膠繩等工具將林木塑型之方式與林業經營方式有別,惟該方式是否影響林木正常生長,請貴府就事實評估認定,並積極輔導造林人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使之長大成林。 正本:雲林縣政府 副本: 法規基礎 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 平地景觀造林計畫 回列表 瀏覽人次:4115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