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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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局函詢田○○○君等3人因莫拉克風災辦理永久住宅個別重建,是否免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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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0/09/16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01742088號

一、復貴局100年8月25日嘉環森字第1000019919號函。

二、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8條第3款規定,係由中央、地方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興辦者,得免繳交回饋金。本案興建費用雖經嘉義縣政府協調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援助,惟非由中央、地方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興辦,不符合該款規定。仍應繳納回饋金。

正本: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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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597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