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產銷班第三班○班員於100年4月2日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武雄訪視高屏地區時,建議「鄰田申請平地造林(桃花心木),遮蔭田區陽光,因造林期間長達20年之久,造林地應保持周圍留空,才能使周遭農民不致受影響,建議規劃配套措施」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產銷班第三班○班員於100年4月2日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武雄訪視高屏地區時,建議「鄰田申請平地造林(桃花心木),遮蔭田區陽光,因造林期間長達20年之久,造林地應保持周圍留空,才能使周遭農民不致受影響,建議規劃配套措施」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100/04/25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01740873號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100年4月2日訪視地方之隨行紀要辦理。 二、本案貴產銷班○班員之建議,立意良好,本局已於「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規定造林區與鄰近作物生產區之鄰接地帶,應設置保留行距三公尺之緩衝帶,爰應不致於影響鄰近農作。 正本:屏東縣竹田鄉花卉產銷班第三班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1001740873.pdf 法規基礎 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 回列表 瀏覽人次:100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