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

有關民眾申請參加平地造林計畫,其土地所有權人登記為「祭祀公業○○○公」,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否核准,詳如說明,復請查照。

:::
發文日期:101/03/01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11740513號

一、復貴府101年2月7日府農林字第1010500548號函。

二、有關申請平地造林計畫之應備文件已明定於「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7點。經查本案函詢申請人係為祭祀公業,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第26條第1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祭祀公業法人登記之申請,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者,發給祭祀公業法人登記證書。」準此,祭祀公業土地欲申請參與平地造林計畫可依上開規定提供祭祀公業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以為受理申請之證明依據。

正本:雲林縣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1011740513.pdf 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1842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