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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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局函詢貴市社團法人臺中縣新社鄉○○○社區總體營造促進會得否代為收集造林人獎勵輔導造林申請書後,再以該會名義函送各公所統籌辦理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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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0/03/04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01740445號

一、復貴局100年2月25日中市農林字第1000004009號函。

二、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或承租契約書。」是以,如非屬土地所有人申請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者,自應出具他項權利證明或承租契約書,方符合本辦法規定,合先敘明。

三、本案貴局函詢貴市社團法人臺中縣新社鄉○○○社區總體營造促進會以該促進會名義,代為統籌收取農民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申請書,逕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乙節,倘該促進會僅以該會名義,將申請案件統一函送至各區公所,則申請人仍為土地所有人者,尚無違反本辦法規定;惟,如申請人改以該促進會之情形者,鑑於該促進會非屬土地所有人,仍須依據上開規定,出具他項權利證明或承租契約書,以符程序。

四、上開原則,請貴局依據權責詳為查明事實卓處。

正本: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副本:社團法人臺中縣新社鄉○○○社區總體營造促進會、東勢林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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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97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