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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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府為貴轄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20年即將屆滿之造林地,請本局研議後續處理乙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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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9/11/23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91664213號

一、復貴府99年11月18日府農林字第0990455188號函。

二、有關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係屬20年之授益行政處分,俟20年屆滿後,民眾本可自行處分造林木;惟如位於環境敏感地區,為維護山坡地水土保持及厚植森林資源,本局刻正研議限制採伐補償方案,透過給予合理補償額度藉以限制民眾收穫林木,並請民眾妥適施以撫育作業,以期維持良好林相;待相關措施確認經行政院審議後,將即刻通知貴府。

三、至貴府函詢農民栽植桉樹擔憂20年屆滿無人收購乙節,經查桉樹除可供作紙漿外,亦可供合板用材、部分桉樹枝稍材及葉部,亦可供提煉精油。另,紙漿公司亦有收購紙漿用材途徑,貴府可逕洽「臺灣區合板製造輸出同業公會」,並透過該公會洽詢相關廠商會員,以提供農民相關收購資訊管道。

四、此外,查各縣市木材業者均有組成木材商業同業公會,且有「中華民國木材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組織(網址:http://www.woodroc.org.tw),貴府如須瞭解各地區木材市場交易情形,亦可逕向當地縣市木材商業同業公會洽詢。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局森林企劃組、本局造林生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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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49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