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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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府為辦理貴縣議會第16屆第4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建請林地造林獎勵金標準請比照農地休耕補助標準辦理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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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6/12/18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61741675號

一、復貴府96年12月6日屏府農林字第0960245142號函。

二、依據森林法規定,林地應為林用,且無農地休耕補貼之相關規定適用;有鑑於各獎勵造林計畫之時空背景不同,政策目標亦有所區隔,且涉及全國通案政策之公平性,經數次會議討論及審慎分析財政收支,實不宜提高獎勵金額度。

正本: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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