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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7/01/30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71650909號 一、依據本局南投林區管理處97年1月28日投政字第0974210200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案據報本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已接管之獎勵造林計畫林業用地計117筆,惟目前尚欠缺仁愛鄉4筆獎勵造林資料,且貴府未辦理造林地現地移交,此節與本局96年12月17日林造字第 0961740670號函說明顯有不符,是以,仍請貴府應於本(97) 年度於本計畫編列渠等造林地之造林獎勵金,並補送修正後本(97)年度旨揭計畫說明書暨97年度編列面積暨經費統計表過局,以符行政程序;合先敘明。
三、至於造林地現地移交部分,仍請貴府於本(97)年度辦理造林成果檢測時,函請本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派員會同承租人共同檢測,如未達檢測標準(或存有違規作物)者,應請承租人限期完成改正補植造林。
正本:南投縣政府
副本:本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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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