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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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君等人申覆位於貴縣中和市中坑段牛埔小段○○-○○、○○-○○、○○-○○、○○-○○、○○-○○、○○等6筆地號免繳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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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4/03/14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41605174號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下貴府94年3月4日北府農林字第0940088473號函辦理。

二、依據現行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規定,位於山坡地範圍內,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之土地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均須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與是否編為都市計畫區、住宅用地、變更或補強原有計畫或變更土地使用尚無關聯,爰○君所請與現行規定不符,礙難同意。

正本:臺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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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14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