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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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及第6條適用疑義,詳如說明事項,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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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6/05/14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61654382號

一、依據本會水土保持局96年5月8日水保監字第0961855766號函暨桃園縣政府96年4月13日府農林字第0960118603號函辦理。

二、有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計算基礎係依據水土保持計畫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計畫面積,本辦法第5條訂有明文;另本辦法第6條係規定本回饋金之計算及通知繳納之時間點,屬水土保持計畫者,應於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前;屬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者,應於該申報書審查通過後及核定前。據此,本回饋金通知繳納之時,「計畫面積」業已確定,故可據以計算回饋金之數額。

正本: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苗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高雄市政府、高雄縣政府、雲林縣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臺中市政府、臺中縣政府、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臺南市政府、臺南縣政府、澎湖縣政府、基隆市政府

副本:本會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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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24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