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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092/08/07
            發文字號:農林字第0920143174號 一、奉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交下臺端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陳請書辦理。
 二、行政院核定之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其目的在增加新植造林,以擴大森林面積,增加森林覆蓋率,俾能加強樹根固土力量,保持水土,減少颱風豪雨災害。且獎勵造林實施要點對於新植造林之獎勵,係採申請許可制,以配合政府每年之預算額度和育苗數量,逐年漸進達成全民造林目標。
 三、至於過往已完成造林者,誠不宜半途要求補發獎勵金,俾符合法令不溯及既往及前述第二點獎勵要旨。惟本會亦相當重視林農生計問題,已於森林主副產物相關研究計畫項下,致力開創林產品新用途,提高林產物附加價值,以維持林農生計,提高造林誘因。
 正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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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