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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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龍眼、芒果、荔枝、橄欖等樹種自本(八十八)年七月起,不再列入造林獎勵,影響林農權益案,復如說明,請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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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88/06/10
發文字號:(88)農林字第88030465號

一、復八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貴服務處陳秘書電話關切事項。

二、經查龍眼及芒果等二類樹種,原依「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之規定,係列入獎勵造林樹種,惟限以林業方式栽植及經營,並不得以採果為目的。然林農私下將所種植之龍眼及芒果接枝,意圖增加果實產量。惟上開樹種經接枝後,將使樹形矮化及枝葉變少,使樹冠對地面之覆蓋率變小,增加雨滴對土壤之衝擊,加劇土壤沖蝕,不利水土保持。因此不符政府獎勵造林之精神。

三、又我國近期內將加入WTO,為提升國產水果競爭力,本會積極推動「廢園造林」等工作。如繼續對種植龍眼、芒果、橄欖等果樹提供獎勵,爾後勢必造成產銷問題。因此本會決定自本(八十八)年七月起不再受理龍眼、芒果、橄欖等新植獎勵申請。至原已申請同意栽植上開三樹種之林農如經林業相關單位派員檢測,其結果符合「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則仍可繼續領取造林獎勵金。

正本:立法院徐委員慶元服務處

副本: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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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976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