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函詢有關獎勵造林之獎勵金核發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089/04/15
發文字號:(89)農林字第890118793號

一、復貴府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八九府農林字第四七○四一號函。

二、關於私有林地或承租林地之使用管制,有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林地出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範,因此在推行獎勵造林時,除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外,亦應在不違反前揭相關法令規範,因此在推行獎勵造林時,除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外,亦應在不違反前揭相關法規之原則下辦理。

三、所稱「造林」一詞,在林業經營上有明確界定,與間植或混植農作物可以區別;且「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中造林樹種亦已明列,對於是否完成造林之認定應無疑義。

四、本案請依權責辦理。

正本:台南縣政府

副本:本會林務局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890118793.pdf 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720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