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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貴府函詢○○○○股份有限公司於楊梅鎮老坑段○-○地號等83筆土地辦理山坡地開發,是否須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疑義案,復請查照。

  • 發佈日期:096/03/22
  • 發文文號:農授林務字第0961652670號

一、復貴府96年3月15日府農林字第0960082338號函。

二、有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之適用基準日,本會前於94年9月2日以農授林務字第0941740861號函重新訂定有案,請依該函釋辦理。

正本:桃園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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