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縣壽豐鄉鄉民甲○○先生等14人申請座落志學段「東華大學成特定區」﹝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之土地參予獎勵平地造林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縣壽豐鄉鄉民甲○○先生等14人申請座落志學段「東華大學成特定區」﹝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之土地參予獎勵平地造林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092/03/12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21650820號 一、復貴府92年2月25日府農林字09200218080號函。 二、依據獎勵平地造林相關規定,申請對象為區域計劃法施行細則第13條劃定非都市土地之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該案土地據報為都市土地,依規定歉難同意辦理。 法規基礎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回列表 瀏覽人次:671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