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府函詢興建個別農舍,其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計算疑義案,復請 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府函詢興建個別農舍,其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計算疑義案,復請 查照。 ::: 發文日期:101/11/08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11743121號 一、復貴府101年11月6日府建農字第1011406333號函。 二、有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計算方式,應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以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計畫面積」計算。 正本:嘉義市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1011743121.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3856 最後更新日期:201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