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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1/07/25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11742065號
一、復貴公司101年7月10日建亞字第101071002號函。
二、本案據稱係違規行為而補提之水土保持計畫,倘係於臺中市政府公告乘積比例後所送核之水土保持計畫,不論原已違規興建土地,其事後為辦理補照等相關法定程序所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仍須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核算回饋金數額。
正本:○○公司
副本: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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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