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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府函詢林業用地申請農業使用證明,其土地種植大葉山欖是否符合「森林使用」之樹種案。

  • 發佈日期:101/05/25
  • 發文文號:林企字第1011710853號

一、復貴府101年1月2日屏府農林字第1010000664號函。

二、大葉山欖列入本局「國有林事業區租地造林樹種表」及「獎勵造林樹種及每公頃栽植株基準表」所列樹種,自得作為認定「森林使用」樹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