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囑查「林○○君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向鈞會提起訴願案」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囑查「林○○君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向鈞會提起訴願案」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102/10/25 發文字號:林保字第1021619538號一、復鈞會102年10月17日農訴字第1020172654號函。 二、經檢視附件所附相片「鐵籠」,為利用斑鳩覓食生態習性設計之誘捕籠具,符合鈞會96年9月12日農林務字第0961658271號函釋意旨,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第1項第6款之「特殊獵捕工具」,指其他依野生動物種類及生態習性之不同而設計,具有捕取或捕殺野生動物功能之各種獵捕工具。 回列表 瀏覽人次:4036 最後更新日期:201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