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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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竹縣五峰鄉和平部落辦理106年泰雅族祖靈祭活動申請獵捕野生動物審查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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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6/08/25
發文字號:林保字第1061663170號
一、復貴府106年8月15日府農育字第1060157821號函。
二、依「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本辦法之申請人,以原住民、部落或依法立案且會址位於申請獵捕所在地鄉(鎮、巿、區)轄內之原住民人民圍體為限。原住民依本辦法提出申請前,其資格應經申請獵捕所在地鄉(鎮、市、區)轄內部落會議通過。其立法意旨係為保障原區域內原住民族部落於其傳統領域之狩獵權益,並就狩獵行為進行規範,以維傳統狩獵文化傳承及管理制度維持。因行政區域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並不一致,地方主管機關審核申請案之獵捕區域,仍應以該部落之傳統領域為考量,而非受限於行政區域。
三、另基於簡政便民,建議以原住民族居住區域或傳統領域主要分布區域之野生動物保育法地方主管機關為受理單位初審後,再函請跨域之地方主管機關就其轄區之狩獵活動審核後,一併彙整答覆准駁。
四、本件請貴府依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辦理審查後回覆新竹縣政府,以維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承傳;至狩獵區域是否屬旨揭部落之傳統領域,可請貴府原住民族事務主管機關表示意見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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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063 最後更新日期: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