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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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院函囑查明鳥類尚未孵化之「受精卵」是否屬於野生動物「活體」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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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7/10/04
發文字號:林保字第1071613136號
一、復貴院107年9月28日中院麟刑忠107訴1292字第1070097071號函。
二、依據一般實務,鳥類尚未孵化之「受精卵」並可供國際貿易(輸出入)之用者,均已非常接近其孵化日期,狀態穩定而無特殊保溫之需要,一旦孵化即成為「活體」,且時有於通關過程中即孵化為雛鳥之情況。上述「受精卵」之貨品名稱, 以經濟部國際 貿易局核發之華盛頓公約(CITES)出口許可證為例,通常以「Egg (live)」表示,以符實際。
三、貴院來函所詢林○○擅自輸入托哥巨嘴鳥、藍頂(黃額)亞 馬遜鸚鵡、綠翅金剛鸚鵡、紫藍金剛鸚鵡及大棕鴷雀等鳥類尚未孵化之「受精卵」,可預期孵化為雛鳥,屬於野生動物「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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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944 最後更新日期:2018-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