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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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處函詢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109年度他字第4944號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暫管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案物疑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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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0/01/04
發文字號:林保字第1091646428號
一、復貴處109年12月24日動保救字第10960254392號函。
二、依據本局109年4月10日林保字第1091609881號函(如附件),因照護人力及收容空間有限,為節省行政資源及降低疫病傳播風險,有關查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所緝獲之動物,請收容單位僅就「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進行收容安置,合先敘明。
三、查結核病屬「傳染病防治法」公告之第三類傳染病,依據該法第23條規定,國內發生流行疫情時,地方主管機關對於各種已經證實媒介傳染病之飲食物品、動物或動物屍體,於傳染病防治之必要下,應切實禁止從事飼養、宰殺、販賣、贈與、棄置,並予以撲殺、銷毀、掩埋、化製或其他必要之處置。
四、有關前揭緝獲移交予收容單位安置之動物,仍應依收容單位流程進行隔離檢疫及相關疾病檢測,以避免將不明病原傳入,並保障其他收容動物及照養人員之安全;如發現有傳染疾病之虞,應依收容單位檢疫流程及「傳染病防治法」或「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為撲殺或銷毀等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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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931 最後更新日期: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