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團法人○○○○○○○○於貴轄蘆竹鄉坑子段土地公坑小段○○地號等9筆土地中區短9洞增建蓄水池之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涉及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疑義案,復請 查照。
- 發佈日期:100-07-21
- 發文文號:農授林務字第1001615009號
一、依據本會林務局案陳貴府100年7月18日府農植字第1000272430號函辦理。
二、查本會94年9月2日農授林務字第0941740861號函說明二略以「...於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訂定生效日(89年12月2日)後,申請掛件之山坡地開發利用案件,且其水土保持計畫於主管機關公告開發利用類別及乘積比率日期後核定者,須依據本辦法繳交回饋金,餘均免予繳交」;次查本會94年10月28日農授林務字第0941741229號函示:「二、同一申請案件其水土保持計畫經核定,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