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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業務介紹

  1. 辦理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2. 擬訂、修正、宣導本署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
  3.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4. 公職人員請託關說、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5. 查察本署暨所屬機關作業違常單位及稽核易滋弊端業務。
  6. 處理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本署弊端事項。
  7. 協助處理本署陳情請願事項。
  8.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9. 表揚廉能政風事蹟。
  10. 首長及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

工作原則

防貪肅貪再防貪

整合反貪、防貪、肅貪業務,推動「防貪、肅貪、再防貪」的機制,並督導各級政風機構,落實內控管理,建立機關廉政風險評估資料,計畫性實施風險業務稽核,並擴大鎖定重大結構性的高風險業務執行聯合性專案稽核,適時導正缺失、研提興革建議、編撰防貪指引,建構完善防貪機制。另於啟動肅貪案件調查過程中,如發現有人員行政違失或制度面缺失事項,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立即懲處、調整職務、發動專案清查、稽核等,在不影響後續偵辦情況下,即時將違失態樣及建議辦理方式通報權責單位處理,透過擴大稽核面向、清查弊失風險等再防貪作為,達到肅貪與防貪工作結合之目標。

組織功能

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

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確立政風機構建制以後,即依法負有「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機關安全」之任務。

防腐化 ─ 政風機構乃機關免疫系統,以確保機關施政成功

改制後之政風機構,在定位上是機關防制貪瀆的前哨,在機關內機先防制貪瀆,使得政府運作體系更為健全。

聯絡資訊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政風室

  • 本室地址:100060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4樓
  • 電話:(02)2341-7808
  • 傳真:(02)2351-7914
  • 郵政檢舉信箱:台北郵政84-2號信箱
  •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thics@forest.gov.tw

廉政園地

本署政風室設置主任1人,秘書1人、專員1人及科員2人;各分署及航測及遙測分署政風室各設有主任1人,並視業務情況配置課員或其他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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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