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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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局誌續編分五章,都十萬餘言。第一章揭櫫本局第四階段改隸中央府農委會後新氣象、各任局長之學經歷、政見及人事佈署;第二章闡釋本局從事現代化林業經營之新局面,分別森林企畫、林政管理、集水區治理、森林作業、森林育樂、自然保育六大面向;第三及第四章登錄民國86-90及91-95年之10年間,本局重點事蹟及特別事故,都1,018條。第五章附錄(一),為歷年(民國86-95年)紀事之分類索引,區分綜合業務及森林專業計7綱45目,便於按題分目索驥;附錄(二),則為局誌前篇(民國34-85年)紀事之補遺(29條)及更正(15條)。

台灣光復後,民國34年12月8日本局成立,以台灣省農林處林務局之名銜,接收日據末期總督府農商局山林課之全般業務而經營之,此為林務局之第一階段。民國36年5月16日至49年2月15日間,台灣林務施行林(山林管理所)與林產(伐木林場)之雙軌機制,本局專營伐木供應以林產管理局為名銜;林政機制之管轄權則出入於農林廳、縣政府與林管局之間,行政諸多扞格,故於49年2月16日起復制為第二階段之林務局,建置林區管理處統一林政與林產業務,編行自給自足之事業預算成為台灣省屬公有事業機構(11所皆以「局」名)之一。民國64年開始執行林業經營改革方案,林業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直營伐木場站停閉;69年而後林業經營無法自給維持,本局改制為公務預算機構乃勢所必然,民國78年7月起林務局進入第三階段。10年而後,本局因「台灣精省廢廳」而自民國88年7月起改隸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是為第四階段之林務局。

第四林務局時期之次年(民國89年)開始邁入21新世紀(2000-99),台灣林業經營應有新思維、新規畫、新作為、新成就,而其實際趨勢已形成一般林業與自然保育駢體共生之局面。民國92年7月本人接長局務後曾表達施政理想與經營原則,觸及「為配合未來組織調整(改組為林務署)而加強森林保育機能」;農委會組織條例修正案已獲立法院92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成立「森林及自然保育署」。民國93年7月農委會核定本局任務之核心價值(理念)為「維護森林生態、保育自然資源」,同年同月政府建置「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此所謂「森林」當意指林業之現代化經營,亦即森林生態之維護利用。

本局職司台灣林務已逾60週年,因應各階段特殊之社會需求而作允當之配合,完成時代使命;現值本局第四階段,「林業人」之核心價值即努力方向已定位為「維護森林生態、保育自然資源」,願與同仁共勉力行。欣愉本局局續編之付梓,謹為此序。
局長
局長簽名
謹序
瀏覽人次:7499 最後更新日期: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