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訂104年6月10日辦理編號第1709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各機關或團體如有意見,請將書面意見以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於104年6月9日下午5時30分以前寄達林務局,俾提供審議委員會審議。 林務局承辦人員:張俊德技士 電話:02-23515441#435 傳真:02-23911530 EMAIL:alder@forest.gov.tw 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