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3月30日召開編號第2211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 各機關或直接利害關係人如有意見書請於105年3月29下午5 時30 分前寄達本局(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均可),由本案聯絡人彙整,逾期無法納入審議會中報告。(傳真:02-239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