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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林班伐木作業障礙木及附帶用材申請

申請說明

  1. 1.得標承採林班者,如需申採障礙木及附帶用材時,方填列申請書。
  2. 2.作業障礙木竹專案核准條件:伐木作業之障礙木竹經查確屬無法避免者,在不妨害水土保持之原則下,得專案核准採取。
  3. 3.作業附帶用材專案核准條件:伐木作業所需附帶用材,以其承採林木自給為原則,倘須就地採取補充經查明屬實者,在不妨害水土保持之原則下,得專案核准採取。
  4. 4.應備書件
    • 申請書
    • 公司、行號證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 公司印章及負責人印鑑證明。
    • 障礙木或附帶用材位置圖。

適用對象:

標售林班業主及公司行號。

法令依據:

  1. 1.森林法暨其施行細則。
  2. 2.保安林經營準則。
  3. 3.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4. 4.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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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林班伐木作業障礙木及附帶用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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