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1.得標承採林班者,如需申採障礙木及附帶用材時,方填列申請書。2.作業障礙木竹專案核准條件:伐木作業之障礙木竹經查確屬無法避免者,在不妨害水土保持之原則下,得專案核准採取。3.作業附帶用材專案核准條件:伐木作業所需附帶用材,以其承採林木自給為原則,倘須就地採取補充經查明屬實者,在不妨害水土保持之原則下,得專案核准採取。4.應備書件申請書公司、行號證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印章及負責人印鑑證明。障礙木或附帶用材位置圖。適用對象:標售林班業主及公司行號。法令依據:1.森林法暨其施行細則。2.保安林經營準則。3.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4.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申請流程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