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說明
- 向本署所屬分署承租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之承租人如需申請租地造林木主間伐時,方填列此申請書。
- 申請後通知現場勘查時間及查定林木價金。
- 應備書件
- 租地造林木分收材積木未超過50立方公尺、竹未超過1萬支,由分署逕行查定價金核准砍伐,分收材積木超過50立方公尺、竹超過1萬支者,林木價金須函報林業保育署核定。
- 審核申請書須注意其印鑑。
適用對象:租地造林人
法令依據:
- 國有林出租造林契約書。
- 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 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 國有林林物處分作業要點。
- 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
申請流程如附件
瀏覽人次:5928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