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為您服務 > 表單下載 > 國有林地承租權繼承申請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國有林地承租權繼承申請 ::: 申請說明 承租國有林地承租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應依所訂契約約定期限,及民法有關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具應備文件,向當地分署工作站申請繼承。 作業流程 申請繼承人 填具申請書檢具應備文件向工作站申請。 ↓ 工作站 審核繼承應備文件符合規定,派員並通知申請人實地會勘,查無違規、違約使用符合繼承規定陳報分署,否則駁回。 ↓ 分署 複核繼承文件及工作站所查實地情形,符合計承規定者辦理訂約後,檢送租約函復申請人並副知工作站;不符規定者,函復申請人並副知工作站。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國有林地承租權繼承申請 docx 檔案大小:54KB 下載次數:679 瀏覽人次:11468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