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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伐國有林障礙木、竹申請(供工程、造林、採礦、土石採取)

申請說明

承租國有林地,為公共工程(含公用事業工程)造林、探採礦、土石採取等,申伐障礙木、竹,應就無法避免必須砍伐部分,填具申請書檢具應備書件,向當地林區管處工作站申請。

應備書件

  1. (1)申請書
  2. (2)林業主管機關同意施工核准函影本,或公共工程租地契約書影本(三份)。
  3. (3)申伐地點位置圖(1/5000林班或地籍位置圖)三份。

作業流程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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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伐國有林障礙木、竹申請(供工程、造林、採礦、土石採取)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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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伐國有林障礙木、竹申請(供工程、造林、採礦、土石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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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