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拾區域:雲林縣轄內海岸北自濁水溪出海口、南至北港溪出海口之海岸範圍(不含河川、漁港區域)。 撿拾對象:限設籍於雲林縣之民眾。 撿拾時間:自114年12月12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雲林縣陸上颱風警報時為止。但該期間內倘有其他豪雨特報發布,且自由撿拾清理有安全疑慮者,雲林縣政府得予緊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