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訂於111年3月4日召開編號第1312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 如有相關意見請於111年3月3日下午5 時30 分前寄達本局(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均可),由本案聯絡人彙整,逾期無法納入審議會中報告。(傳真:02-239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