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1年12月16日辦理2105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 二、如有相關意見,請於111年12月15日下午5 時30 分前寄達本局(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均可),由本案聯絡人彙整,逾期無法納入審議會中報告。(傳真:02-239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