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預訂112年8月4日辦理桃園市政府環境保局申請撥用編號第1106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面積5.698059公頃案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 二、如有相關意見書請於112年8月3日下午5 時30 分前寄達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均可),由本案聯絡人彙整,逾期無法納入審議會中報告。(傳真:02-2391-1530) 三、審議結果會議紀錄請參考: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全球資訊網\主動公開資訊\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