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 9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21624094號 主旨:公告花蓮縣萬榮鄉編號第2630號水源涵養保安林112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544.777991公頃,依據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提供112年度地籍及實際登記面積資料,面積無異動,檢訂後面積為544.777991公頃,為涵養鳳林鎮林榮、南平、北林等里及萬榮鄉西林、見晴等村居民飲用水之水源,仍有繼續存置之必要,併附112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及保安林位置圖。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部長 陳吉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