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12月04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2163093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新北市石碇區及深坑區編號第1037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2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 本號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16.770087公頃,經112年檢訂結果,依地籍界線調整訂正增加0.014760公頃,檢訂後面積316.784847公頃,為防止土砂崩落流失,並保護石碇溪沿岸之村莊、農田等,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附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及保安林位置圖。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代理部長 陳駿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