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5日 發文字號:農林業字第1121740634號 主 旨:預告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森林法第四十八條。 三、「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修正草案係授予民眾利益,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意旨,可縮短預告期間,爰本案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 (三)聯絡人:蔣技正。 (四)電話:02-23515441轉249。 (五)傳真:02-23518524。 (六)電子郵件:m2082@fore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