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420190號 主旨:公告苗栗縣大湖鄉及公館鄉編號第1329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2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178.286752公頃,經112年檢訂結果,境界無變動,面積訂正減少0.010536公頃,檢訂後面積為178.276216公頃,為防止砂、土崩壞、流失,治理後龍溪及增進法雲禪寺周邊風景,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附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圖。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代理部長 陳駿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