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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10878號
主旨:解除嘉義縣阿里山鄉編號第1927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155559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884.112319公頃,其中嘉義縣阿里山鄉茶西段36-3、37-2號等2筆土地內面積0.005559公頃,現況為暫准建地租約土地;嘉義縣阿里山鄉茶西段36-2、37-1、37-3地號等3筆土地面積計0.15公頃,現況為暫准田地,前述5筆土地面積計0.155559公頃,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及田地,屬58年5月27日前既存之建地及田地使用,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保安林面積883.956760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2),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3)。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部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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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