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6-1條規定及第42條及定辦理「嘉義市阿里山林業鐵路北門車站飯店修建營運移轉案」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並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29條及第30條規定,公開可行評估報告及先期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