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 年 8月 6 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14909號 附件: 主旨:公告臺中市和平區編號第1433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3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5415.692408公頃,本次檢訂結果面積無調整,檢訂後面積仍為5415.692408公頃,為防止土砂崩落、涵養德基水庫之水源並治理大甲溪,保護電廠、沿岸道路、村落、耕地之安全,提供優質旅遊場域,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附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位置圖。 三、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