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8/2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16163號
主旨:解除新北市林口區編號第1027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面積0.01138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96.425278公頃,其中新北市林口區興福段298-1地號土地面積0.01138公頃,現況為暫准建地租約土地,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屬58年5月27日前既存之建地使用,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保安林面積變更為96.413898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2),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3)。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回列表
瀏覽人次:257
最後更新日期: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