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37898號公告 附件: 主旨:公告臺中市大安區編號第1427號防風保安林113年檢訂結果,並自即自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1.617758公頃,依地籍界線調整訂正增加0.807368公頃,檢訂後面積32.425126公頃,為防止附近合法耕地、村莊遭受風害及潮害,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附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位置圖。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