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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06367號
主旨:解除苗栗縣卓蘭鎮編號第1309號土砂捍止保安林一部面積2.012896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26.119319公頃,其中苗栗縣卓蘭鎮豐田段368-1、368-2、463-17及463-18地號等4筆土地內面積計2.012896公頃,為既有中坪道路用地,符合保安林解除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所定,森林法第8條第1項各款所列用地所必要(交通用地)者,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旨揭保安林面積為24.106423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及圖2),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3)。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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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