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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08207號
主旨:解除嘉義縣大埔鄉及臺南市白河區編號第2008號水源涵養保安林一部面積0.036476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1111.742218公頃,其中臺南市白河區關子嶺段747-1、749-5、758-7、760-1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計0.036476公頃,現況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屬58年5月27日前既存使用,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1111.705742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至圖3),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4)。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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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