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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11668號
主旨:解除雲林縣林內鄉、斗六市及南投縣竹山鎮編號第1802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411111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1402.673450公頃,其中雲林縣林內鄉中山段2-1地號及林內段1325、1335、1336、1337、1344、1373、1389-1、1414、1644地號等10筆土地內,面積合計0.411111公頃,現況屬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水田及旱地,及適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暫准放租建地、水田、旱地解除林地實施後續計畫」之土地,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1402.262339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部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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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