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16130號 附件: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及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主旨:解除臺東縣太麻里鄉編號第2506號防風保安林一部,面積0.329179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82.885794公頃,其中臺東縣太麻里鄉泰王段20及62地號內面積共0.329719公頃,為臺東縣太麻里鄉公所「曙光園區」之用地,符合保安林解除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森林法第8條第1項各款所列用地所必要(其他公共設施用地)」者,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旨揭保安林面積為82.556615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